滅菌結晶磺胺為白色或微黃色的結晶性顆粒;遇光漸變色。用于溶血性鏈球菌及葡萄球菌等的外傷感染。那么,滅菌結晶磺胺藥物相互作用有什么?
滅菌結晶磺胺自創(chuàng)面吸收后,其不良反應與磺胺類藥全身應用相同。當創(chuàng)面廣泛,用藥量大時,吸收量增加,也可產生較嚴重的不良反應,主要有:過敏反應、腎臟和肝臟損害、中性粒細胞減少或缺乏癥、血小板減少癥、再生障礙性貧血及高膽紅素血癥等血液系統(tǒng)疾病,惡心、嘔吐等胃腸道反應。
1.與溶栓藥合用時可能增大其潛在的毒性作用。
2.與肝毒性藥物合用時可能引起肝毒性發(fā)生率的增高。對此類患者尤其是用藥時間較長及以往有肝病史者應進行嚴密的監(jiān)測。
3.與光敏藥物合用時可能發(fā)生光敏作用相加。
4.接受本品治療者對維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。
5.與尿堿化藥合用時可增加本品在堿性尿中的溶解度,使排泄增多。
6.不能與PABA合用,PABA可代替本品被細菌攝取,兩者相互拮抗。也不宜與含對氨苯甲?;木致樗幦缙蒸斂ㄒ?、苯佐卡因、丁卡因等合用。
7.與口服抗凝藥、口服降血糖藥、甲氨蝶呤、苯妥英鈉和硫噴妥鈉合用時,上述藥物需調整劑量,因本品可取代這些藥物的蛋白結合部位,或抑制其代謝,以致藥物作用時間延長或發(fā)生毒性反應。
8.與骨髓抑制藥合用時可能增強此類藥物潛在的不良反應。如有指征需兩類藥物合用時,應嚴密觀察可能發(fā)生的不良反應。
9.與避孕藥(雌激素類)長時間合用可導致避孕的可靠性減小,并增加經期外出血的機會。
10.不宜與烏洛托品合用,因烏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產生甲醛,后者可與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淀物,使發(fā)生結晶尿的危險性增加。
11.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漿蛋白結合部位,兩者合用時可增加保
泰松的作用。
12.因本品有可能干擾青霉素類藥物的殺菌作用,最好避免與此類藥物同時應用。
13.磺吡酮與本品合用時可減少本品自腎小管的分泌,其血藥濃度升高且持久,從而產生毒性反應,因此在應用磺吡酮期間或應用后可能需要調整本品的劑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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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實習編輯:劉子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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