頸部火器性異物
(一)治療
原則上應適時摘取頸部火器異物。
1.異物摘取適應證
(1)異物引起劇烈疼痛和功能障礙。
(2)異物引起感染,妨礙傷口愈合或形成竇道者。
(3)異物位于重要器官(顱底、椎管、血管、神經)附近。
(4)異物表淺,容易摘除。
2.異物摘取禁忌證
(1)患者情況嚴重,病情與異物無關。
(2)異物位于難以達到的危險部位。
(3)有大量散在的細小異物。
(4)異物未引起功能障礙,而摘除手術有困難或危險者。
3.手術時機的選擇
(1)新鮮傷口清創(chuàng)時凡屬表淺的和不在重要器官附近的異物,應經傷道探取。如果異物位于清創(chuàng)范圍以外,或附近有重要器官,或異物位置尚未確定者,應待X線定位后另作切口探取,避免盲目搜尋。槍彈(或彈片)可在頸內存留多年而無損害,如果無臨床癥狀也可以考慮不取或暫時不取。
(2)傷口有急性感染時,必須摘除異物,但需等待形成膿腫后進行。膿腫形成后容易找到異物。但已有全身膿毒性反應,不能等到膿腫形成,在開放膿腫之前,必須作好異物定位。
(3)有竇道者,如能用探針觸到異物,可擴大竇道取出異物,可減少組織損傷。如果竇道曲折而長,則需另擇較近異物的切口。
(4)創(chuàng)口已經愈合,為解除疼痛和功能障礙而摘取異物時,可按異物的位置和深度采用適當?shù)氖中g途徑和方法。
4.異物摘除的一般原則
(1)準確定位:異物的準確定位是手術成敗的關鍵,不論采取何種手術徑路和方法,除非事先已準確地標定異物的位置,否則手術很難成功。
(2)充分準備后手術:沒有周密的準備和必要的條件不宜匆忙手術。無論何時手術均需在完善的麻醉和良好的照明條件下進行。
(3)手術進路宜損傷小、便于操作:根據(jù)異物的位置,手術切口宜選擇簡單、便于操作、距異物近、損傷小的手術進路。位于咽腔附近,有包膜或瘺管的病例,選用口腔進路較易達到異物;位于扁桃體旁區(qū)的頸深部異物,可切除扁桃體后探取異物;異物位置較深,以頸外徑路探取異物較妥。在咽腔操作時要估計到出血和血液吸入氣管的危險,還要警惕異物滑脫吸入氣管的可能,事先應作氣管切開術。
(4)嚴格保持局部解剖關系和標志:經頸外切口摘取頸深部異物,要嚴格保持局部解剖關系和標志,不應隨意切斷肌肉。用手指可觸摸到異物,但在預計的部位找不到異物時,說明定位不準確。必須中止手術,研究原因或重新定位。盲目搜索極少成功,而且容易損傷血管神經,造成嚴重后果。
(二)預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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